首页 >> 娱乐频道 >> 八卦广播机 >> 正文

黎姿卷入“淫媒门” 港媒曝娱乐圈潜规则

日期:2008-10-10 11:15:35 来源:金羊网-新快报

  轰动香港的“淫媒”

  1989年,曾发生轰动香港的“风流案”和“银鸡案”,其中“风流案”的男主角叫钱志明,“银鸡案”的女主角叫古惠珍。这一男一女,曾在娱乐圈大做“淫媒”生意,从中赚取不少。当时案件最终审定钱志明被判入狱三年,古惠珍被判两年,缓期执行。

  钱志明曾冒充富商,欺骗几名二、三线女星发生性行为,然后加以勒索,后来有人不甘受辱,报警求助,最后将他绳之于法。当时为了保护证人,案件审讯期间,这些女星均以英文字母A、B、C、D代替真实名字。

  古惠珍原名官沣婷,现年54岁。17岁时婚姻失败,育有一子,曾经在TVB艺员训练班学习,但未能毕业。古惠珍第一次接触“有价饭局”是在1976年当特约演员时,她说:“当时我的样子也不差,有人说我离婚,又没男友,不如去吃饭识人。有时只是同人跳舞给人摸,完就有一千元收。我1985年才开始带人,当时手上有六名女子,一日有三餐饭局,每餐赚利市一千,一日就赚三千。当时好风光,叶子楣和陈宝莲都跟我去过。”

  富商出300万求张柏芝

港媒曝娱乐圈潜规则 黎姿卷入“淫媒门”(图)

  据知情人士透露,多年前张柏芝拍完周星驰的《喜剧之王》后,已有富商愿意出价300万港元,希望与张柏芝做朋友。“以当时芝芝还是新人来讲,这个价算不错了。对方讲明和她做朋友一年,一年内双方见面上限是30次,时间、地点由女方决定。如果一年见不足30次,合约逾期作废。这类豪客一般都只求见面,不一定要求上床的。”但古惠珍如今始终不愿透露张柏芝当年是否签下了包约合同,对外宣称怕被报复。

  据称朱茵、舒淇、钟丽缇、陈彦行和陈法蓉都曾是古惠珍旗下的“红牌”。上得人气榜的女星,除了是当红一线靓女外,青春、身材均匀也是本钱之一;另一类中坚分子是背景干净,没有公开男友,形象偏向乖乖女的,即使知名度不及一线红星,同样会受到富商欢迎,陈法蓉便是最佳例子。古惠珍很感慨地说:“这行好现实,有钱人喜欢玩高难度,其实好多女孩都是无情被拉下水,一线红星或者有知名度的明星都不是一般中间人可以撮合的。”

本新闻共3页,当前在第2123

浏览:  编辑:文慧   【意见反馈留言板】 【字体: 】【打印】【关闭
  看了本文的网友还看了:
今日综合推荐